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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巡逻中发现孩童在路边停靠车辆旁逗留玩耍,安全劝离时才知道是车底的一个“小可爱”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昨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工作中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6月11日下午15时许,公安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姜甲峰、辅警何正安巡逻至辖区西安交通大学东南门附近时,看到数名儿童在路边停靠的车辆旁边玩耍,车上万一有人不知车身周边状况,一旦发动驶离,后果不堪设想,加之路上过往车辆较多,孩子们在这儿逗留十分危险。姜甲峰带领辅警立即上前进行劝阻,孩子们这才指向车底解释道:“那儿有一只不一样的小鸟”。民警俯下身子一看,一只形似猫头鹰、灰褐色羽毛的小鸟正蜷缩在汽车底盘下,原来是这个“小家伙”吸引了孩子们的目光。民警将这个“小家伙”从车底救出,托在手里仔细查看,发现它没有明显外伤,但却不能自主飞行。
通过网上查阅资料比对,民警初步判断这可不是一般的鸟类,而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在检查完红隼的情况无大碍后,民警将它小心翼翼放进纸箱带回派出所妥善安置,同时及时联系了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对这只红隼进行救助。后经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鉴定确为红隼,属于小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与民警完善交接手续后,工作人员将红隼带回管理站进行专业救助,尽快让它回到自己的家。
在此,民警提醒小朋友们,放学后或假期玩耍一定注意安全,不要在马路上随意逗留,特别是停靠车辆周边,汽车驾驶位有盲区,在车旁停留很危险。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动物保护部门联系,妥善处置,用实际行动维护我们的和谐生态环境。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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